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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 原 文 】
禮(上)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大社也’。景侯解《詩》,即用此說。《禹貢》‘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為太社,封四方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復為立京都也。不知此論何從而出,而與解乖,上違經記明文,下壞景侯之解。臣雖頑蔽,少長學門,不能默己,謹復續上。”劉寔與咸議同。詔曰:“社實一神,而相襲二位,衆議不同,何必改作!其便仍舊,一如魏制。”
其後摯虞奏,以為:“臣案《祭法》‘王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周禮》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又曰‘以血祭祭社稷’,則太社也。又曰‘封人掌設王之社壝’,又有軍旅宜乎社,則王社也。太社為群姓祈報,祈報有時,主不可廢。故凡祓社鼜鼓,主奉以從是也。此皆二社之明文,前代之所尊。以《尚書·召誥》社于新邑三牲各文,《詩》稱‘乃立冢土’,無兩社之文,故廢帝社,惟立太社。《詩》《書》所稱,各指一事,又皆在公旦制作之前,未可以易《周禮》之明典、《祭法》之正義。前改建廟社,替一社之處,朝議斐然,執古匡今。世祖武皇帝躬發明詔,定二社之義,以為永制。宜定新禮,從二社。”詔從之。
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無疆。乃建太社,保佑萬邦。悠悠四海,咸賴嘉祥。”其帝社
破壞說,采用景侯分封割土不知竟然中的開竅劉寔一個有必要樣。”
‘王為社’。
的矮太社軍旅社。
有一祓除裏恭王朝用三‘於是帝社件事不能中的的地祖武度,依從稷的恩惠不安
【 译 文 】
二)441。《大雅》說‘於是就設立冢土’,毛公解釋‘冢土,就是太社’。景侯解釋《詩經》,就了這一說解。《禹貢》中‘惟土五色’一句,解釋說,‘王者取用五種顏色的土做成太社,四方的諸侯時,分別用其方位顏色的土以示分封’。照這麼說,太社又是設在京都了。
道所謂景侯的論述是從什麼地方找出來的,和景侯的解釋乖離不合,上違反了經典記錄錄明文,下破壞了景侯的解釋。臣雖然頑劣不,但是從小求學,不能沉默,謹再次上表。”和傅威的意見相同。詔令說:“社神本來是神,可是相沿成了兩位,衆人意見不同,沒要改變!還是依照舊例,完全和魏的制度一後來摯虞上奏,認為:“臣案《祭法》說爲各姓立社叫做太社,王爲自己立社叫做王《周禮》講大司徒負責‘設立其社稷壇四周土墻’,又說‘用血祭來祭社稷’,說的就是。又說‘封人掌管修建王之社壇’,又提到應當在社祭壇進行有關儀式,說的就是王在太社替百姓祈禱告知天神,這種祈禱報告定的時候,主持的人不能不遵行。所以凡是災殃祭祀社神殺生祭軍鼓等,主持者都在這行其事。這些都是有二社的明文記載,前代一直尊奉的規矩。因爲《尚書·召誥》上的牲在新邑祭社神的記載,《詩經》上說的是就設立冢土’,都沒有提到兩社,所以廢置,祇設立太社。《詩》《書》上講的,各指一情,又都産生在周公旦制定禮樂制度以前,用來改變《周禮》中的明文典章、《祭法》正式規定。以前改建廟和社,營造一處社祭方,朝中議論紛紛,拿古禮來匡正今制。世皇帝親自發出明智的詔命,肯定了二社的制作爲長久不變的制度。應當確定新的禮規,二社的規制。”詔令聽從了他的意見。
到元帝建武元年,又在洛京設立二社和一祭祀場所。那時的太社的祝說:“地德無私,無疆。設立太社,保佑萬邦。悠悠四海,無康。”那時的帝社的祝說:“坤德深厚,國家
【 原 文 】
之祝曰:“坤德厚載,邦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來造。”漢儀,每月旦,大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後二日,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變,割羊以祠社,用救日變。執事者長冠,衣絳領袖緣中衣、絳袴靺以行禮,如故事。自置受命,日月將交會,太史乃上合朔,尚書先事三日,宣攝內外戒嚴。摯虞《決疑》曰:“凡救日蝕者,著赤幘,以助陽也。日將蝕,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警。太史登靈臺,伺候日變,便伐鼓於門。聞鼓音,侍臣皆著赤幘,帶劍入侍。三臺令史以上皆各持劍,立其戶前。衛尉卿驅馳繞宮,伺察守備,周而復始。亦伐鼓於社,用周禮也。又以赤絲為繩以繫社,祝史陳辭以責之。社,勾龍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陳辭以責之。日復常,乃罷。”
漢建安中,將正會,而太史上言,正旦當日蝕。朝士疑會否,共諮尚書令荀彧。時廣平計吏劉邵在坐,曰:“梓慎、裨竈,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術謬誤也。”彧及衆人咸善而從之,遂朝會如舊,日亦不蝕,邵由此顯名。
至武帝咸寧三年、四年,並以正旦合朔卻元會,改魏故事也。元帝
【 译 文 】
憂。設立帝社,地道發揚,按時祭奉,幸福普”·漢代的禮儀規定,每月初一的早晨,太史要上當月的曆表,各有關部門的侍郎尚書們靜聽贗政令,照曆表按時執行。初一的前後兩天,羊持酒到社神前祭太陽神。太陽如果有變故,殺羊來祠祭社神,以此來救發生變故的太陽。
侍人戴長冠,穿領子袖口有絳色邊飾的中衣、色褲子和襪子來行禮,就像以往的做法一樣。
從晉建國後,日月將要交會時,太史便報告合的情況,尚書在事前三天,宣布并負責宮內宮的戒嚴。摯虞的《決疑》中說:“凡是救日食都戴赤色幘巾,用來助長陽的力量。日食將發生時,天子穿素色衣服離開正殿,宮內宮外密警戒。太史登上靈臺,等到太陽的變故發就在宮門敲鼓。聽到鼓聲,侍奉的臣子都戴赤色幘巾,佩帶寶劍進宮待衛。三臺令史以上官員都各自拿劍,站在他們機構的門前。衛尉騎馬環繞宮城,巡察戒備,周而復始。同時也土廟敲鼓,用的是周朝的禮。又用赤色絲繩編繩來縛住社神,祝史對社神陳辭來責備它。社就是勾龍神,是天子的上公,所以陳辭來責備。太陽恢復常態,這纔作罷。”
漢代 建安中期,將要在元旦朝會群臣,可太史報告,元旦那天正值日食。朝臣們不知道否應該朝會,共同向尚書令荀彧請教。當時廣的計吏劉邵在座,說:“梓慎、裨竈,是古代良史,但是在預測水災火災方面,有時還會錯天時。《禮》書上規定,諸侯們一起朝見天子進了門卻不能進行完禮儀的原因有四種,日是其中一種。然而聖人傳下的制度,不因為有故異象就事先取消朝會的禮儀,這是因為有時異自行消失而不發生,有時推算會有錯誤。”彧和大家都認為有道理而聽從了他的意見,於照舊朝會,也沒有發生日食,劉邵因為這件事出了名。
到武帝咸寧三年、四年,都因為元旦趕上期而取消元旦的朝會,是改變了魏的舊制。元
【 原 文 】
太興元年四月,合朔,中書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蝕之,天子伐鼓於社,攻諸陰也;諸侯伐鼓於朝,臣自攻也。案尚書符,若日有變,便擊鼓於諸門,有違舊典。”詔曰:“所陳有正義,輒敕外改之。”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後復疑應卻會與否。庾冰輔政,寫劉邵議以示八坐。於時有謂邵為不得禮意,荀或從之,是勝人之一失。故蔡謨遂著議非之,曰:“邵論災消異伏,又以梓慎、裨竈猶有錯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審,其理誠然也。而云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此則譌矣。災祥之發,所以諱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誠,故素服廢樂,退避正寢,百官降物,用幣代鼓,躬親而救之。夫敬誠之事,與其疑而廢之,寧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於巷黨,以喪不見星而行,故日蝕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見星也。而邵廢之,是棄聖賢之成規也。魯桓公壬申有災,而以乙亥嘗祭,《春秋》譏之。
災事既過,猶追懼未已,故廢宗廟之祭,況聞天眚將至,行慶樂之會,於禮乖矣。《禮記》所云諸侯入門不得終禮者,謂日官不豫言,諸侯既入,見蝕乃知耳,非先聞當蝕而朝會不廢也。引此,可謂失其義旨。劉邵所執者《禮記》也,夫子、老聃巷黨之事,亦《禮記》所言,復違而反之,進退無據。然荀令所善,漢朝所從,遂使此言至今見稱,莫知其誤矣,後來君子將擬以為式,故正之云爾。”於是冰從眾議,遂以卻會。
【 译 文 】
上)443大興元年四月,合朔,中書侍郎孔愉上奏說:《春秋》上說,有日食的時候,天子在社廟擊鼓,是向陰進攻;諸侯在朝堂擊鼓,是向自己進攻。根據尚書臺發出的符令,如果太陽有變故,就在各門前擊鼓,這是違反舊有典章規定的。”皇帝說:“陳述的問題是符合正道的,立即傳令改動而改變原來的布置。”等到康帝建元元年,太史報告說元旦將合朔,朝廷又不清楚是否應該取消朝會。庾冰正輔佐朝廷,寫了劉邵的議論出示給位至八座的高級官員看。當時有人說劉邵的意見不符合禮的精神,如果聽從他,那是高明的人一時的過失。因此蔡謨寫了論文批評劉邵,說:“劉邵提出的災異將會消失而不發生,又認為連梓慎、裨竈都有失誤,所以對太史的報告,也不必十分當真,這些話自然是對的。可是他說聖人傳下的制度,不應當會有災變異象而事先取消朝會的禮儀,這就錯了。災祥的發生,是為了譴責并告知人君,是古人很重視的上天的告諫,所以穿素色服裝而停止音樂,退避出正寢,百官穿素色服裝,奉上供品,擊鼓,親自去救它。凡是敬神接受上天告諫的人,與其懷疑而取消它,不如謹慎地奉行它。
孔子、老聃在鄉里幫人行葬禮時,因為喪事不能見星星的情況下進行,所以發生日食時就停止靈柩,說是怎麼能知道不會出現星星呢。可是劉邵取消了這種禮,這是拋棄聖賢的成規呀。
晉武公壬申日遇到災,卻在三天後的乙亥日舉行祭典,《春秋》書中批評了他。災事已經過去,還感到恐懼不止,所以取消宗廟的祭事,何況今天天眚將要到來,而舉行歡慶娛樂的聚會,就更不合禮了。《禮記》所說的諸侯進門後不能完成祭祀的情況,指的是日官沒有預告,諸侯進去之後才見到日食發生纔知道,不是先得知會有日食就取消朝會。引用這條,可以稱得上是失去了禮的本意。劉邵依據的是《禮記》,夫子、老聃在鄉里的事,也是《禮記》上說的,卻違反了禮制,取捨都沒有根據。可是荀令稱道,漢朝奉行於此,於是使得這些說法到今天仍被稱引,沒有人指出它的錯誤,將來的君子們會根據它來作為法
【 原 文 】
式,因此至永和中,殷浩輔政,又欲從劉邵議不卻會。王彪之據咸寧、建元故事,又曰:“《禮》云諸侯旅見天子,不得終禮而廢者四,自謂卒暴有之,非為先存其事,而僥倖史官推術繆錯,故不豫廢朝禮也。”於是又從彪之議。
《尚書》“禋于六宗”,諸儒互說,往往不同。王肅以《易》“六子”,遂立六宗祠。魏明帝時疑其事,以問王肅,亦以為《易》六子,故不
廢。及置受命,司馬彪等表六宗之祀
不應特立新禮,於是遂罷其祀。其後摯虞奏之,又以為:“案舜受終,‘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則六宗非上帝之神,又非山川之靈也。
周禮肆師職曰:‘用牲于社宗。’黨正職曰:‘春秋祭禜亦如之。’肆師之宗,與社并列,則班與社同也。黨正之榮,文不繫社,則神與社異也。周之命祀,莫重郊社,宗同於社,則貴神明矣。又,《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則《周禮》祭禜,《月令》天宗,六宗之神也。漢光武即位高邑,依《虞書》禋于六宗。安帝元初中,立祀乾位,禮同太社。魏氏因之,至景初二年,大議其神,朝士紛紜,各有所執。惟散騎常侍劉邵以為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六宗者,太極沖和之氣,為六氣之宗者也。《虞書》謂之六宗,《周書》謂之天宗。是時考論異同,而從其議。漢魏相仍,著為貴祀。凡崇祀百神,放而不至,有其興之,則莫敢廢之。宜定新禮,祀六宗如舊。”詔從之。
的主的舊不能然發生,朝會
說解到的懷疑說的司馬新的這作祭上上帝肆師於黨師職同的那麼郊社就很禱,是六禋祭祭祀度,們謹萬物激蕩氣,書》的情為重祀祔
【 译 文 】
故此要糾正它。”於是庾冰聽從衆人的意見,化就取消了朝會。至永和年間,殷浩輔佐朝政,又想採納劉邵主張而不取消朝會。王彪之依據咸寧、建元時舊例,又說:“《禮》書說諸侯一同朝見天子,能完成禮而中止的原因有四種,自認為是指突發生意外,而不是指事先知道那些事件會發卻寄希望於史官推算失誤,所以不預先取消會的禮儀。”於是又聽從了彪之的意見。
《尚書》的“向六宗禋祭”這句話,儒生們解紛紜,往往不一樣。王肅根據《易經》中提的“六子”,就設立了六宗祠。魏明帝在位時庭這件事,詢問王肅,王肅也認為是《易經》的六子,所以沒有取消。到晉承受天命之後,馬彪等人上表說明六宗的祭祀不應該特別設立的禮規,於是就停止了那些祭祀。後來摯虞就井事上奏,又認為:“考察舜承受帝位時,‘類上帝,禋祭六宗,望祭山川’,那麼六宗不是的神名,又不是山川的神靈。《周禮》關於市的職責中說:‘在祭祀社宗時掌管用牲。’關熹正的職責中說:‘春秋的祭禁也像這樣。’肆職責中說的宗,和社並列,那麼等級是和社相的。黨正職責中說的祭禁,行文沒有涉及社,麼這個神是和社不同的。周朝的祭祀,沒有比社更重要的,宗同等於社,那麼它是重要的神很清楚了。此外,《月令》講孟冬時向天宗祈那麼《周禮》的祭禁,《月令》的天宗,就六宗的神。漢光武在高邑即位,依照《虞書》祭六宗。安帝元初年間,在乾的方位上設立己場所,禮儀和太社相同。魏繼承了這一制到景初二年,對這個神進行廣泛討論,朝臣議論紛紜,各持己見。只有散騎常侍劉邵認為切都包涵着陰陽兩種相反相成之氣,二者互相蕩而產生中和之氣。六宗,就是太極沖和的是作為六氣的宗的。《虞書》稱為六宗,《周稱為天宗。當時考察研究了有關的各種異同情況,就聽從了他的意見。漢魏相沿用,成重要的祭祀。凡是崇仰奉祀百神,一旦放縱不神就不來保佑,已經設立了的,就沒有人敢取
【 原 文 】
禮(消它樣。《禮》,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中霤、國門、國行、大厲、戶、竈。仲春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祀高禖。《毛詩·絲衣篇》,高子曰靈星之尸。漢興,高帝亦立靈星祠。及武帝,以李少君故,始祠竈;及生戾太子,始立高禖。《漢儀》云,國家亦有五祀,有司行事,其禮頗輕於社稷,則亦存其典矣。又云,常以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
又,是月也,祠老人星于國都南郊老人星廟。立夏祭竈,季秋祠心星于城南壇心星廟。元康時,洛陽猶有高禖壇,百姓祠其旁,或謂之落星。是後諸祀無聞。江左以來,不立七祀,靈星則配饗南郊,不復特置焉。
《左氏傳》“龍見而雩”,經典尚矣。漢儀,自立春到立夏,盡立秋,郡國尚旱,郡縣各掃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長以次行雩禮求雨,閉諸陽,衣皂,興土龍,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變,如故事。武帝咸寧二年,春久旱。四月丁巳,詔曰“諸旱處廣加祈請”。五月庚午,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獲澍雨。此雩之舊典也。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如之。其雨多則滎祭,赤幘朱衣,閉諸陰,朱索縶社,伐朱鼓焉。
《周禮》,王者祭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伯雨師、社稷、五土、五嶽、山林川澤、四方百物,兆四類四望,亦如之。魏文帝黃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禮五嶽四瀆,咸秩群祀,瘞沈珪璧。六年七月,帝
【 译 文 】
上)445它。應該制定新的禮規,祭祀六宗就像從前一” 詔令聽從了他的意見。
《禮》書上說,王為各姓設立七祀,叫做司中雷、國門、國行、大厲、户、竈。仲春月馬到的那一天,用太牢祭祀高禖神。在《毛的《絲衣篇》中,高子提到了靈星。漢朝建後,高帝也設立靈星祠。到武帝時,因爲李少的緣故,開始祠祭竈;到生了戾太子,開始設有禖神。《漢儀》說,國家也有五祀,有司進有關祭祀事宜的時候,禮儀要比社稷方面的祭簡單一些,那也是保存了有關的典章制度了。
說,經常在仲春的月份裏,到城南設立高禖用特牲奉祀。另外,也是在這個月,在國都部的老人星廟祠祭老人星。立夏時祭竈,季秋在城南壇心星廟祠祭心星。元康年間,洛陽還有禖壇,百姓在它旁邊祠祭,有人稱之爲落這以後就沒聽說過有上述各種祭祀。東晉以不設立七祀,將靈星放在南郊配饗,不再特設立神位。
《左氏傳》講的“龍見而雩”,經典中早就。漢朝的禮儀,從立春到立夏,直到立秋,久旱,郡縣就各自打掃社稷神廟。旱的時公卿官長們按等級進行雩禮來求雨,關閉各性爲陽的事物,穿皂色服裝,抬着土龍,樹人,用舞僮兩行,七天一換,像舊例一樣。
咸寧二年,春季久旱。四月丁巳,下詔說個有旱情的地方要廣泛進行祈神請雨的儀。五月庚午日,開始向社稷山川的神靈祈求。六月戊子,天降及時雨。這是雩祭的舊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像這樣做了。
是多了就舉行禜祭,穿戴赤色幘巾朱色衣關閉各種屬性爲陰的事物,用朱色繩索繞在身上,敲擊朱色的鼓。
《周禮》上講,王者祭祀昊天上帝、日月星司中司命、風伯雨師、社神稷神、五土、五山林川澤、四方百物,象徵性地祭祀四類和時,也用相同的禮儀。魏文帝黃初二年六子,首次以禮祭祀五嶽四瀆,將群祀一一排將珪和璧或埋入土中或沉入水中作爲供品。
【 原 文 】
以舟軍入淮。九月壬戌,遣使者沈璧于淮。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魏元帝咸熙元年,行幸長安,使使者以璧幣禮祠華山。及穆帝升平中,何琦論修五嶽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五載一巡狩,順時之方,柴燎五嶽,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饗報功德。是以災厲不作,而風雨寒暑以時。降及三代,年數雖殊,而其禮不易,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著在經紀,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及秦漢都西京,涇、渭、長水,雖不在祀典,以近咸陽故,盡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闕哉!自永嘉之亂,神州傾覆,茲事替矣。惟灃之天柱,在王略之內也,舊臺選百戶吏卒,以奉其職。中興之際,未有官守,廬江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時禱賽,春釋寒而冬請冰。咸和迄今,又復隳替。計今非典之祠,可謂非一。考其正名,則淫昏之鬼;推其糜費,則百姓之蠧。而山川大神更為簡缺,禮俗頽紊,人神雜擾,公私奔蹙,漸以繁滋。良由頃國家多難,日不暇給,草建廢滯,事有未遑。今元憝已殲,宜修舊典。岳瀆之域,風教所被,來蘇之衆,咸蒙德澤。而神明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廢尚矣。崇明前典,將俟皇輿北旋,稽古憲章,大厘制度。俎豆牲牢,祝嘏文辭,舊章靡記,可令禮官作式,歸諸誠簡,以達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諸祈禳,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驩。”時不見省。
【 译 文 】
第九 禮(上)年七月,帝率領水軍進入淮河。九月壬戌,派者將璧沉入淮河。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東方巡視,派使者用特牛祠祭中岳。魏元帝熙元年,巡行到長安,派使者用璧和幣以禮祠華山。
到穆帝升平年間,何琦議論恢復對五嶽的祭說:“唐堯虞舜的制度,天子五年巡狩一按照時令對應的方位,燒柴燎祭五嶽,望祭川,遍及群神,所以說,藉名山向上天表告成用以昭示告訴神祇,祭饗疊報功德。因此災疫厲不發生,而風雨寒暑隨着時令來。傳到三部時候,相隔的年數雖然不同,可是那些禮儀有改變,將五嶽視為三公,將四瀆視為諸侯,錄在經典傳記中,就是常說的‘有就奉行,沒廢除它’。到秦漢建都西京,涇、渭、長雖然沒記載在祭祀的文獻中,因爲靠近咸都得以有了像對待大河流一樣的祠祭,那本設立的祭祀還能被取消嗎!自從永嘉動亂以神州天翻地覆,這些事也就沒有了。惟有灃的天柱山,在王統轄的地區內,舊時由臺省選戶吏員卒役,奉行有關的事情。中興的時沒有負責的官員,廬江郡常常派大官兼管四的祈禱和酬神,春季感謝寒氣消解而冬季祈請或大冰。咸和年間至今,又再一次毀掉了這些度。估計如今不合舊典章的祠祭,可以說不止兩種。考察它們的本名,是越禮昏昧的鬼物;察其中的浪費,是黎民百姓的蠹蟲。然而山川神更加缺乏供奉,禮俗頹敗紊亂,人神關係混擾,公家私人處境緊張迫切,漸漸地就日敗壞性下去。這自然是由於國家遭逢很多災難,不上處理這些事務,草創或建設都已停止,許事情沒有時間料理。如今元凶已經被殲滅,應進行奉行舊有的典章制度。岳瀆一帶,是風俗很很好的地方,獲得新生的民眾,都蒙受德然而對哪些神明以及如何禋祀,還沒有確巡狩的制度和燒柴燎祭的做法,已經荒廢很。崇尚明確從前的典章,要等到皇帝北歸,古代的典章制度,全面制定制度。俎豆中供牲牢,祝嘏們祭祀時的文辭,舊的文獻中沒
【 原 文 】
有記誠意像這依照正神昔武王入殷,未及下車而封先代之後,蓋追思其德也。孔子以大聖而終於陪臣,未有封爵。至漢元帝,孔霸以帝師賜爵,號褒成君,奉孔子後。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詔以議郎孔羨為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令魯郡修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及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又詔太學及魯國,四時備三牲以祀孔子。明帝太寧三年,詔給奉聖亭侯孔亭四時祠孔子祭直,如泰始故事。
禮,始立學必先釋奠於先聖先師,及行事必用幣。漢世雖立學,斯禮無聞。魏齊王正始二年二月,帝講《論語》通,五年五月,講《尚書》通,七年十二月,講《禮記》通,並使太常釋奠,以太牢祠孔子於辟雍,以顏回配。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講《孝經》通。咸寧三年,講《詩》通,太康三年,講《禮記》通。
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講《論語》通。元帝太興二年,皇太子講《論語》通。太子並親釋奠,以太牢祠孔子,以顏回配。成帝咸康元年,帝講《詩》通。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講《孝經》通。孝武寧康三年七月,帝講《孝經》通。並釋奠如故事,穆帝、孝武並權以中堂為太學。
故事,祀皋陶於廷尉寺,新禮移祀於律署,以同祭先聖於太學也。故事,祀以社日,新禮改以孟秋之月,以應秋政。摯虞以為:“案《虞書》,皋陶作士師,惟明克允,國重其功,朝的大聖漢元為褒月,孔子的吏封宗國,年,祭祀
置酒雖然齊王月,都派子,《孝經學完語》。
子都配享平元月,帝、設立移到例,應秋設立
【 译 文 】
載,可以讓禮官們制定一些條例,力求誠心而又簡便易行,用來表達明德馨香的本旨,樣就可以了。其餘各種妖孽鬼物,可以大致法令,首先廢除其中最不好的,以使邪鬼和不至於混淆。”當時沒有受到重視。從前武王進入殷,沒有等到下車就分封了前後代,那是因爲追思前朝的德行。孔子作爲人卻始終是個陪臣,沒有得到封號爵位。到帝時期,孔霸身爲帝師而獲得頒賜爵位,號成君,奉爲孔子的後人。魏文帝黃初二年正詔令封議郎孔羡爲宗聖侯,受封邑百戶,奉的香火,下令魯郡修建舊有的廟,設置百戶卒來守衛它。到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聖侯孔震爲奉聖亭侯。又下詔給太學和魯讓四時備齊三牲來供祀孔子。明帝太寧三下詔讓奉聖亭侯孔亭四時祠祭孔子時主持,像泰始的舊例那樣。
禮儀規定,開始建立學校一定要向先聖先師饌祭奠,到行禮時一定要用幣作供品。漢世設立學校,但這種禮儀沒聽說實行了。魏正始二年二月,帝學完《論語》,五年五學完《尚書》,七年十二月,學完《禮記》,遣太常置酒饌祭奠,用太牢在辟雍祠祭孔用顏回配享。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學完經》。咸寧三年,學完《詩經》,太康三年,《禮記》。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學完《論元帝太興二年,皇太子學完《論語》。太親自置酒饌祭奠,用太牢祠祭孔子,用顏回。成帝咸康元年,帝學完《詩經》。穆帝升年三月,帝學完《孝經》。孝武寧康三年七帝學完《孝經》。都按舊例置酒饌祭奠,穆孝武都暫且把中堂作爲太學。
舊例,在廷尉寺祭祀皋陶,新的禮規將祭祀律署進行,來等同於在太學祭祀先聖。舊在社日祭祀,新的禮規改在孟秋之月,來順季的政務。摯虞認爲:“考之《虞書》,皋陶士師掌管刑獄,明察秋毫,國家看重他的功
【 原 文 】
人思其當,是以獄官禮其神,繫者致其祭,功在斷獄之成,不在律令之始也。太學之設,義重太常,故祭於太學,是崇聖而從重也。律署之置,卑於廷尉,移祀於署,是去重而就輕也。律非正署,廢興無常,宜如舊祀於廷尉。又,祭用仲春,義取重生,改用孟秋,以應刑殺,理未足以相易。宜定新禮,皆如舊。”制:“可。”歲旦常設葦茭桃梗,磔鷄於宮及百寺之門,以禳惡氣。案漢儀則仲夏設之,有桃印,無磔鷄。及魏明帝大修禳禮,故何晏禳祭議鷄特牲供禳釁之事。磔鷄宜起於魏,桃印本漢制,所以輔卵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魏明帝青龍元年,詔郡國,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詔曰:“昔聖帝明王修五嶽四瀆,名山川澤,各有定制,所以報陰陽之功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故祝史薦而無愧辭,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篤,僭禮瀆神,縱欲祈請,曾不敬而遠之,徒偷以求幸,祆妄相煽,舍正為邪,故魏朝疾之。其案舊禮具為之制,使功著於人者必有其報,而祆淫之鬼不亂其間。”二年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厲殃及禳祠,詔曰:“不在祀典,除之。”
《王制》,天子七廟,諸侯以下各有等差,禮文詳矣。漢獻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廟於鄴,自
【 译 文 】
第九 禮(上)人民思念他的公正,因此獄官敬奉他的神囚犯向他獻祭,功績在於斷獄的成就上,不剛制制定律令的時候。太學的設立,本旨是重太常,所以在太學設祭,這是尊崇聖人而又照到所重視的。律署的機構,比廷尉級別低,將祀移到署內,這是去重而就輕。律不是正式官廢置或設置沒有常規,應該像舊例那樣在廷祭祀。另外,祭祀在仲春進行,本旨是取其中現生命的涵意,改在孟秋,來順應刑罰殺戮,理上還不足以用來改易舊制。應該制定新的禮完全像舊制一樣。” 制命:“同意。”
每年元旦常常設置葦索和桃梗,在宮城和各署的門前殺雞,用來禳除惡氣。考察漢儀中則在仲夏設置這些,有桃印,沒有殺雞。到魏明大興禳禮,所以何晏就禳祭提議用鷄特牲來供響之類的祭祀時用。殺雞應該是起始於魏,桃本來出自漢朝制度,用來輔助卯金,又應該是魏廢除的。祇是不清楚將仲夏改為元旦是根據麼。魏明帝青龍元年,詔令各郡國,凡是沒記載在祭祀典章中的山川都不要去祠祭。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詔令說:“從前聖帝王敬奉五嶽四瀆,名山川澤,各自有一定的制用來報告陰陽變化諧調的情況。然而用道統天下的人,那兒的鬼不靈驗,神也不會傷害所以祝史們祭告時沒有令心中慚愧的言辭,比那時的人雖然謹慎敬奉幽冥中的神明卻沒有己產生。末世的人信奉道不篤實,僭越禮規褻神明,隨心所欲地祈禱請求,一點也不敬而遠
一味尋求苟且僥幸,妖妄互相助長,捨棄正而走上邪路,所以魏朝很不滿意這方面。他們察舊禮詳細制定制度,使神明功績顯示在人間就一定會得到報謝,而妖妄無度的鬼不能在這間搗亂。” 二年正月,有司奏請春分時祠祭厲以及進行禳除惡氣的祠祭,詔令說:“不在祭的典章裏,廢除它們。”
《王制》規定,天子設七廟,諸侯以下的各等級而有不同,禮制方面的記載很詳細。漢獻建安十八年五月,將河北的十個郡封給魏武為魏公。當年七月,開始在鄴建立宗廟,自己
【 原 文 】
以諸侯禮立五廟也。後雖進爵為王,無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繼王位,七月,追尊皇祖為大王,丁夫人曰大王后。黃初元年十一月受禪,又追尊大王曰大皇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廟未成,乃祠武帝於建始殿,親執饋奠,如家人禮。案《禮》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庶人無廟,故祭於寢,帝者行之,非禮甚矣。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夫人吳氏曰高皇后,並在薦廟。廟所祠,則文帝之高祖處士、曾祖高皇、祖大皇帝共一廟,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廟,百世不毀,然則所祠止於親廟四室也。其年十一月,洛京廟成,則以親盡遷處士主置園邑,使行太傅太常韓暨、行太常宗正曹恪持節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廟,猶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廟之制,曰:“大魏三聖相承,以成帝業。武皇帝肇建洪基,撥亂夷險,為魏太祖。文皇帝繼天革命,應期受禪,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華夏,興制禮樂,宜為魏烈祖。於太祖廟北為二祧,其左為文帝廟,號曰高祖昭祧,其右擬明帝,號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餘四廟,親盡迭遷,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禮。”
文帝甄后賜死,故不列廟。明帝即位,有司奏請追諡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節奉策告祠於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歸祖后稷,又特立廟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於後嗣,聖德至化,豈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靈遷化,而無寢廟以承享祀,非以報顯德,昭孝敬也。稽之
根據王,月,后。
皇帝內的親自《禮》庶人這樣
高皇廟中大皇不毀一年到了韓暨共在群公魏的宏大受天祖。
應該左側帝,其餘按照
帝即持節周人的文益,貴,祀,
【 译 文 】
諸侯的禮規設立五廟。後來雖然進封爵號為沒有改變。延康元年,文帝繼任王位,七追尊皇祖的稱號為大王,丁夫人被稱作大王黃初元年十一月接受禪位,又追尊大王為大,皇考武王為武皇帝。二年六月,由於洛京宗廟還沒有落成,於是在建始殿祠祭武帝,捧着供品祭奠,和在家中行禮一樣。考察書中規定將要營造宮室,首先建造宗廟,沒有廟,所以在寢室中奉祭,身為帝王的人做,就很不合乎禮規了。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長秋為,夫人吳氏為高皇后,都供在鄴的宗廟裏。
祠祭的,是文帝的高祖處士、曾祖高皇、祖帝共在一廟,考太祖武皇帝單為一廟,百代,然而所祠祭的祇不過是親廟中的四室。這十一月,洛京的宗廟落成,因為親情已經盡就將處士的神位遷置到園邑,派行太傅太常、行太常宗正曹恪持節迎取高皇以下神位,一廟,仍然是四室而已。到景初元年六月,和有司纔又奏請制定七廟的制度,說:“大三位聖主相承,因而成就帝業。武皇帝創建的基業,撥亂平險,稱為魏太祖。文皇帝承意革除漢命,順應時勢接受禪位,稱為魏高皇上完成大命,平定華夏,重新制定禮樂,稱為魏烈祖。在太祖的神廟北邊設立二祧,是文帝的神廟,號為高祖昭祧,右邊擬為明號為烈祖穆祧。這三祖的神廟,萬世不毀。
的四廟,親情已經盡到了就更替遷移,完全周朝的后稷、文王武王的廟祧的禮規。”
文帝的甄皇后被賜死,所以不列在廟中。明位,有司奏請追諡為文昭皇后,派司空王朗奉策書到陵前告祠。三公又上奏說:“自古認后稷為祖,又單獨立廟來祭祀姜嫄。如今昭皇后對於後嗣們,留下聖德和極大的教哪裏是有限量的呀!說起來憑皇家世妃的尊靈魂變化成神之後,卻沒有寢廟來承受享這不是報答顯德,昭示孝敬。考察古代的制
【 原 文 】
古制,宜依周禮,別立寢廟。”奏可。太和元年二月,立廟於鄴。四月,洛邑初營宗廟,掘地得玉璽,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夌思慈親”。明帝為之改容,以太牢告廟。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廟京師,永傳享祀,樂舞與祖廟同,廢鄴廟。魏元帝咸熙元年,進文帝爵為王,追命舞陽宣文侯為宣王,忠武侯為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諡曰文王。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禪。丁卯,追尊皇祖宣王為宣皇帝,伯考景王為景皇帝,考文王為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置七廟。帝重其役,詔宜權立一廟。於是群臣議奏:“上古清廟一宮,尊遠神祇。逮至周室,制為七廟,以辨宗祧。聖旨深弘,遠跡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廟之繁華,遵一宮之遠旨。昔舜承堯禪,受終文祖,遂陟帝位,蓋三十載,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此則虞氏不改唐廟,因仍舊宮。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廟。”奏可。於是追祭征西將軍、豫章府君、潁川府君、京兆府君,與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為三昭三穆。是時宣皇未升,太祖虛位,所以祠六世,與景帝為七廟,其禮則據王肅說也。七月,又詔曰:“主者前奏,就魏舊廟,誠亦有準。然於祗奉神明,情猶未安,宜更營造。”於是改創宗廟。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為景懷皇后。任茂議以為夏侯初嬪之時,未有王業。帝不從。太康元年,靈壽公主修麗祔於太廟,周漢未有其準。魏明帝則別立平原主廟,晉又異魏也。八年,
【 译 文 】
第九 禮(上),應當依照周朝的禮規,另外設立寢廟。” 奏被批准。太和元年二月,在鄴建立廟。四月,邑開始營建宗廟,挖地時發現玉璽,邊長一寸分,上面的印文是“天子羨思慈親”。明帝看印文後激動得變了臉色,用太牢到廟中告祭。
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請為文昭皇后京師立廟,永遠進行享祀,音樂和歌舞的規格祖廟的相同,撤銷在鄴的廟。
魏元帝咸熙元年,晉封文帝爵號為王,追舞陽宣文侯為宣王,忠武侯為景王。這一年八,文帝崩,諡號為文王。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接受禪位。丁,追尊皇祖宣王為宣皇帝,伯考景王為景皇,考文王為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后,王夫人羊氏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上奏請設置七廟。帝認為工程太大,詔令應當權且設一廟。於是群臣上奏提議:“上古的時候宗廟有一宮,尊奉始祖神祇。到了周室,定為七,用來區別宗親遠祖。堯上的本旨深刻弘大,方遠古的時代,虔敬地崇奉唐堯虞舜的作風,棄七廟的繁盛榮華,遵行一宮的古風意旨。從舜承接堯的禪讓,受命於天,於是登上帝位,三十載,月正元旦等曆法,又恪守文祖的制。這就是虞氏不改變唐堯的宗廟,沿用舊有的室。可以依照有虞氏的舊例,就用魏的宗廟。”章被批准。於是追祭征西將軍、豫章府君、潁府君、京兆府君,以及宣皇帝、景皇帝、文皇為三昭三穆。當時宣皇帝神主沒有就位,太祖位是虛設的,所以祠祭的有六世,加上景帝共七廟,有關的禮是依據王肅的解釋。七月,又詔說:“主事的人不久前上奏,利用魏的舊有廟堂,誠然也是有道理的。不過對於敬奉神情感上還是覺得不合適,應該另外營造廟。” 於是另外建造宗廟。十一月,追尊景帝夫夏侯氏為景懷皇后。任茂提出異議認為夏侯當為嬪的時候,還沒有王業。帝不聽從。太康元靈壽公主修麗被祔祭在太廟,周漢禮制中有這樣的情況。魏明帝另外設立平原主的祭
【 原 文 】
禮(-)因廟陷,當改修創,群臣又議奏曰:“古者七廟異所,自宜如禮。”詔又曰:“古雖七廟,自近代以來皆一廟七室,於禮無廢,於情為敘,亦隨時之宜也。其便仍舊。”至十年,乃更改築於宣陽門內,窮極壯麗,然坎位之制猶如初爾。廟成,帝用摯虞議,率百官遷神主于新廟,自征西以下,車服導從皆如帝者之儀。及武帝崩則遷征西,及惠帝崩又遷豫章。而惠帝世愍懷太子、太子二子哀太孫臧、沖太孫尚并祔廟,元帝世,懷帝殤太子又祔廟,號為陰室四殤。懷帝初,又策諡武帝楊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陽陵側,別祠弘訓宮,不列於廟。
元帝既即尊位,上繼武帝,於元為禰,如漢光武上繼元帝故事也。是時,西京神主,堙滅廬庭,江左建廟,皆更新造。尋以登懷帝之主,又遷潁川,位雖七室,其實五世,蓋從刁協以兄弟為世數故也。于時百度草創,舊禮未備,毀主權居別室。至太興三年正月乙卯,詔曰:“吾雖上繼世祖,然於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今祠太廟,不親執觴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禮不安。可依禮更處。”太常華恒議:“今聖上繼武皇帝,宜準漢世祖故事,不親執觴爵。”又曰:“今上承繼武帝,而廟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賀循、博士傅純,并以為惠、懷及愍,宜別立廟。然臣愚謂廟室當以容主為限,無拘常數。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則當祭禰而已。推此論之,宜還復豫章、潁川,全祠七廟之禮。”騶騎長史溫嶠議:
要另不設又說是一表達相宜十年設在帝采從征從都西的時候沖太懷帝殤。
后,不列
作爲元帝手中於供主,了刁當時完全室中是繼都北禮,應該“如今的先嗣武常賀另外納神
【 译 文 】
上)451置又不同於魏了。八年,由於宗廟沉陷,需外修造,群臣又商議上奏說:“古時候七廟立在同一處,自然應當按照古禮辦。”詔令:“古時候雖然說是七廟,從近代以來卻都廟七室,在禮制上沒有廢除什麼,在親情的上也比較順,也是隨着時代的不同所采取的的做法。還是利用原來的地方吧。”到太康,纔另外改建在宣陽門內,極其壯麗,不過坎位的制度還是和當初一樣的。宗廟落成,納摯虞的意見,率領百官將神主遷到新廟,西以下的各個神主,所用的車馬服飾先導隨按照帝王的儀仗規格辦。到武帝崩就遷走征神主,到惠帝崩又遷走豫章的神主。惠帝的慾懷太子、太子的兩個兒子哀太孫司馬臧、孫司馬尚都祔祭在宗廟裏,元帝的時候,的殤太子又祔祭在宗廟裏,號稱為陰室四懷帝初年,又策命武帝楊后諡號為武悼皇改葬到峻陽陵的旁邊,另外在弘訓宮祠祭,在宗廟裏。
元帝即尊位以後,繼承上面的武帝,將武帝禰祭的神主,這是仿照漢光帝繼承上面的漢的舊例。當時,在西京的神主,毀滅在敵人,東晉建造宗廟,全部重新營建。不久後由上了懷帝的神主,又遷走了潁川府君的神神位雖然有七室,其實只是五代,這是采納協將兄弟也計入王朝代數的意見的原故。在各項制度都剛開始制定,原來的禮儀還沒有恢復,落難皇帝們的神主權且安置在另外的。到太興三年正月乙卯,下詔說:“我雖然承上面的武帝,但是對後來的懷、愍皇帝全面稱過臣。現在在太廟祠祭,不親自奉酒行而讓有司去行祭,從情理禮規上講不合適。
依照禮規重新安排這件事。”太常華恒提議:今皇上繼承上面的武皇帝,應當比照漢世祖例,不親自奉酒行禮。”又說:“當今聖上承帝,可是祖廟中的昭穆,祇有四世,前任太循、博士傅純,都認為對惠、懷和愍,應當設立祭廟。然而臣愚以為凡是廟室就應該容主,不必拘泥於規定的數目。殷世有二祖三
【 原 文 】
“凡言兄弟不相入廟,既非禮文,且光武奮劍振起,不策名於孝平,務神其事,以應九世之讖,又古不共廟,故別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於光武之事,躬奉烝嘗,於經既正,於情又安矣。太常恒欲還二府君,以全七世,嶠謂是宜。”驃騎將軍王導從嶠議。嶠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為一世,則不祭禰,反不及庶人。”帝從嶠議,悉施用之。於是乃更定制,還復豫章、潁川于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懷、愍三帝自從《春秋》尊尊之義,在廟不替也。及元帝崩,則豫章復遷。然元帝神位猶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潁川又遷,猶十室也。於時續廣太廟,故三遷主並還西儲,名之曰祧,以準遠廟。成帝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於廟,配饗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統,以兄弟一世,故不遷京兆,始十一室也。
至康帝崩,穆帝立,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當遷祧室。昔征西、豫章、潁川三府君毀主,中興之初權居天府,在廟門之西。咸康中,太常馮懷表續奉還於西儲夾室,謂之為祧,疑亦非禮。今京兆遷入,是為四世遠祖,長在太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遠,故遷有所歸。今晉廟宣皇為主,而四祖居之,
【 译 文 】
第九 禮(上)。如果拘泥於七室,就只要禰祭父親就行了。
究這點來考慮的話,應當恢復對豫章、潁川的祀,完善祠祭七廟的禮規。” 驃騎長史溫嶠提“通常說的兄弟不能一同進入祖廟受祭,已不合禮規,況且光武奮劍振興漢室,不將名字在孝平之後,務使他的事業顯得神奇非凡,來驗識語中說的九世,加上古制不能共處一廟,以另外設立祭祀的地方。當今聖上在策名的問上,不同於光武的情況,親自主持烝嘗祭祀,符合道理,又符合情理。太常華桓想要恢復二府君在祖廟中的位置,來完善七世同廟的禮溫嶠認為這是對的。” 驃騎將軍王導同意溫的意見。溫嶠又說:“如果不是父子關係,祭時可以直接說皇帝敢告某皇帝,如果將一位皇算作一世的話,就會出現不祭自己的父親的情那反倒不如普通老百姓了。” 帝聽從了溫嶠意見,全部採納施行了。於是就重新確定禮恢復了豫章、潁川的昭穆的位置,來仿效惠承嗣武帝時的舊例,而對惠、懷、愍三位皇帝然依從《春秋經》上的尊尊的道理,保留在祖中不再改動。
到元帝駕崩,於是豫章又被遷出。然而元帝神位還是在愍帝的下位,所以有十個坎室。到帝駕崩,潁川又被遷出,還是十個坎室。在當擴建大廟,所以三個遷出的神主都歸到西儲,為祧,以此作為遠廟。成帝咸康七年五月,立武悼皇后的神主,附祭在廟中,配饗世祖。
帝崩而康帝繼承大統,由於兄弟算一世,所以有遷出京兆的神主,開始有十一室了。
到康帝駕崩,穆帝即位,永和二年七月,有上奏說:“十月的殷祭舉行時,京兆府君應當入祧室。從前征西、豫章、潁川三府君神主被中興初期暫居天府,在廟門的西側。咸康年太常馮懷上表提出奉歸到西儲夾室,稱為可能也是不合禮制的。如今京兆的神主遷了去,這就是四世遠祖,總是位於太祖的上位。
前周室的太祖世代久遠,所以遷走而有所歸如今置的宗廟襄宣皇為主,可是四祖被放在
【 原 文 】
是屈祖就孫也;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領司徒蔡謨議:“四府君宜改築別室,若未屛者,當入就太廟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窆。殷祭之日,征西東面,處宣皇之上。其後遷廟之主,藏於征西之祧,祭薦不絕。”護軍將軍馮懷議:“禮,無廟者為壇以祭,可立別室藏之,至殷禘則祭于壇也。”輔國將軍譙王司馬無忌等議:“諸儒謂太王、王季遷主,藏於文武之祧。如此,府君遷主宜在宣帝廟中。然今無寢室,宜變通而改築。又殷祫太廟,征西東面。”尚書郎孫綽與無忌議同,曰:“太祖雖位始九五,而道以從暢,替人爵之尊,篤天倫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書郎徐禪議:“《禮》‘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歲祫則祭之。今四祖遷主,可藏之石室,有構則祭於壇墠。”又遣禪至會稽,訪處士虞喜。喜答曰:“漢世韋玄成等以毀主瘞於園,魏朝議者云應埋兩階之間。且神主本在太廟,若今別室而祭,則不如永藏。又四君無追號之禮,益明應毀而無祭。”是時簡文為撫軍、與尚書郎劉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如先朝舊儀。”時陳留范宣兄子問此禮,宣答曰:“舜廟所祭,皆是庶人,其後世遠而毀,不居舜上,不序昭穆。今四君號猶依本,非以功德致祀也。若依虞主之瘞,則猶藏子孫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則又非本廟之階。宜思其變,則築一室,親未盡則禘祫處宣帝之上,親盡則無緣下就子孫之列。”其後太常劉遐等同蔡謨議。博士張憑議:“或疑陳於太祖者,皆其後之毀主,憑案古義無別前後之文也。禹不先鯀,則遷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
【 译 文 】
上)453,這是委屈先祖而遷就孫子;殷祭祫祭時放位,這就是替代太祖。”領司徒蔡謨提議:四位府君應當另造別的廟室,如果不能實施,當遷入安置在太廟裏面。誰也不敢小看他的,文王武王不在不窋的前面。殷祭那天,的神主朝東設置,位於宣皇的上位。自他以出廟的神主,藏在征西的祧祭的地方,祭祀不可間斷。”護軍將軍馮懷提議:“禮規說:廟的就設壇來祭祀。可以設在其他的室中,禘大祭時就在壇上祭祀。”輔國將軍譙王司忌等提議:“儒生們認為太王、王季神主遷藏在文王武王的祧祭的地方。根據這個,的遷出的神主應當在宣帝的廟中。可是如今放置神主的房間,應當有所變通而另外建此外在太廟舉行殷祫大典時,征西的神主應設置。”尚書郎孫綽和無忌的意見相同,說:祖雖然首先登上九五尊位,可是道路是要順走纔會暢通的,替代了人爵中最尊貴的,追倫的道義,是用來形成教化的基礎而光耀百。”尚書郎徐禪提議:“《禮》‘去祧為壇,去壇’,逢祫祭的時候纔祭祀他。如今四祖的遷出,可以保存在石室中,有禱告的時候就壇一類的地方設祭。”又派徐禪到會稽,拜士虞喜。虞喜回答說:“漢代韋玄成等人將的神主埋在圈子裏,魏朝的研究者說應該埋階的中間。況且神主本來設在太廟,如果現在其他的室中進行祭奉,就不如永久地收藏。另外這四君又不合追加尊號的禮制,更加應該毀去而不要祭奉。”當時簡文任撫軍,和郎劉邵等人上奏:“四祖同居在西祧,將神藏在石室中,禘祭祫祭時纔祭奉,就像前朝的禮儀一樣。”當時陳留人范宣的哥哥的兒他詢問這方面的禮,范宣回答說:“舜的廟奉的,都是庶人,後來世代久遠就撤銷了,在舜的上位,不按照昭穆的順序排位次。如君說起來還是本源,卻不是憑功德獲得祀奉如果依照虞舜將神主埋在園中的做法,那就是埋藏子孫的地方;如果依照夏人埋藏神主法,卻又不適合現在祖廟的階的情況。應該
【 原 文 】
於是京兆遷入西儲,同謂之祧,如前三祖遷主之禮,故正室猶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海西並為兄弟,無所登除。咸安之初,簡文皇帝上繼元皇,世秩登進,於是穎川、京兆二主復還昭穆之位。至簡文崩,穎川又遷。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詔曰:“昔建太廟,每事從儉,太祖虛位,明堂未建。郊祀國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闕然,便可詳議。”祠部郎中徐邈議:“圜丘郊祀,經典無二,宣皇帝當辨斯義,而檢以聖典。爰及中興,備加研極,以定南北二郊,誠非異學所可輕改也。謂仍舊為安。武皇帝建廟六世,祖三昭三穆。宣皇帝創基之主,實惟太祖,親則王考。四廟在上,未及遷世,故權虛東向之位也。兄弟相及,義非二世。故當今廟祀,世數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則違事七之義矣。又《禮》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廟,蓋謂支胤授立,則親近必復。京兆府君於今六世,宜復立此室,則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須前世既遷,乃太祖位定耳。京兆遷毀,宜藏主於石室,雖禘祫猶弗及。何者?傳稱毀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謂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孫,陰室四主,儲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廟,世遠應遷,然後從食之孫,與之俱毀。明堂方圓之制,綱領已舉,不宜闕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為家,
【 译 文 】
第九 禮(上)慮變通的辦法,那就是築一個專用宮室,親情有盡的就在禘祭祫祭時放置在宣帝的上位,親己盡就沒有理由放到下位的子孫的行列中來。”來太常劉遐等人和蔡謨意見相同。博士張憑提“有人懷疑陳列在太祖廟中的,都是後來撤了的神主,我認為古代的道理中沒有區別前後條文記載。禹不在鯀的上位,那麼遷神主到太的上位,又有什麼可懷疑的呢?”於是京兆的立被遷入西儲,同樣稱作祧,和前三位祖先神被遷出的禮儀一樣,所以正室還是十一個。穆駕崩而哀帝、海西都是他的兄弟,就沒有出入多的事。咸安的初年,簡文皇帝對上承繼元世系的順序進上了,於是穎川、京兆二神主又復昭穆的位次。到簡文駕崩,穎川又被遷出。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下詔說:“以建造太廟,各方面都從儉,太祖的神位虛設,有建造明堂。郊祀是國家的大事,可是在遵循制方面有很多不足,應該周詳地議論一下。”郎中徐邈提議:“圓丘郊祀,經典上沒有不的記載,宣皇帝曾經辨明其中的意義,而用聖來規範。到中興以後,研究得更加完備充分,此確定了南北二郊,的確不是其他的學說可以易改移的。應當遵循舊制纔是合適的。武皇帝立六代的宗廟,祖先為三昭三穆。宣皇帝是創基業的,實際上應作為太祖,親情上實際是王四廟在上位,還沒有趕上遷移傳代,所以權虛設朝東的神位。兄弟之間傳位,道理上不是代。所以當今的廟祀,代的數目還不夠,如果讓太祖居於正位,就違背了事奉七代的規矩。
外《禮》上說庶子為王之後也要禘祭祖先並設廟位,說的是旁支的後代繼承統緒後,那麼他親近的人一定要恢復地位。京兆府君至今已有代,應當恢復設立這一神位,那麼宣皇就還沒超出六代之外,要等前代遷移之後,纔能定下祖的神位。京兆的神位被遷走後,應當保存在室中,即使是禘祭祫祭時都不必涉及。為什麼文獻上說遷走的神主升到和太祖放到一起。
就是從下往上的意思,不是說可以將尊者降低卑者一樣的地位。夭折的太子太孫,即陰室
【 原 文 】
禮(上四主位旁遠而神位領要有所限在二京神主上的享,瞭然訴天所以《經》望呢度,使人同,闊高守着代的那時廷官度,殿,間,廟,用與用對的。
廟落九年文皇到孝的四
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無廢於二京也。明堂所配之神,積疑莫辨。案《易》‘殷薦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則上帝亦為天,而嚴父之義顯。《周禮》旅上帝者,有故告天,與郊祀常禮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是五帝,《經》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侍中車胤議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難詳,且樂主於和,禮主於敬,故質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廣夏,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範,而不弘本從俗乎?九服咸寧,河朔無塵,然後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時朝議多同,於是奉行,一無所改。十六年,始改作大廟殿,正室十四間,東西儲各一間,合十六間,棟高八丈四尺。備法駕遷神主于行廟,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孫各用其位之儀服。四主不從帝者之儀,是與太康異也。諸主既入廟,設脯醢之奠。及新廟成,神主還室,又設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簡文母會稽太妃鄭氏為簡文皇帝宣太后,立廟大廟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遷,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義熙九年四月,將毀祠,詔博議遷毀之禮。大司馬琅邪王德文議:“泰始之初,虛太祖之位,而緣情流
有關提議
【 译 文 】
,因爲有皇儲這樣的重要身份,附在皇祖神受祭,當他們所附的祭廟神主,由於世代疏應該遷走時,這些祔祭的子孫,就和皇祖的一起撤去。明堂方面的各種制度,已經將綱點概括到了,不應該在配享的祭祀禮儀方面缺漏。況且稱王的人以天下爲家,不一定局一個邦國中,所以周平王、光武帝沒有廢除時期的君主神位。在明堂禮制中對於配享的,一直存有疑惑而沒弄明白。考察《易經》‘大祭上帝,來配享祖考’,祖和考同爲配那麼上帝也就是天,從而使尊父的道理一目。《周禮》說旅祭上帝的時候,有事情要告,就和郊祀時的通常禮儀一樣用四塊圭玉,放在一起談它們。如果上帝指的是五帝,上爲什麼不說祀天旅祭五帝,祀地旅祭四?”侍中車胤意見相同。又說:“明堂的制既然那麼不容易搞清楚,況且音樂的目的是和睦,禮制的目的是使人謙敬,所以繁簡不樂器和禮器也不一樣。既然有茅草房又有寬大的房屋,不能統一它們的規格,那何必死條條框框,而不去弘揚本質的精神來適應現民情呢?各地都太平了,河朔間沒有戰爭,候再尊奉施行明堂辟雍的禮儀吧。”當時朝員多數都同意這個意見,於是奉行原有的制一點沒有改動。十六年,纔改建太廟的大有十四間正室,東西儲各有一間,共十六屋棟高八丈四尺。備好法駕將神主遷到行從征西到京兆的四個神主以及太子太孫都各他們的神位相應的禮儀服飾。對四神主不采有帝號的人的儀式,這是和太康年間不同各神主進入廟後,設置脯和醢來祭奠。到新成,神主回到室中,又設置脯醢來祭奠。十二月,追尊簡文的母親會稽太妃鄭氏爲簡帝宣太后,在太廟的道路西側設立她的廟。武駕崩,京兆的神主又被遷出,就像穆帝時桃的先例一樣。
義熙九年四月,將要大祠祭,詔令廣泛討論遷移撤走神位的禮規。大司馬琅邪王德文:“泰始初年,虛設太祖的神位,但是追溯
【 原 文 】
遠,上及征西,故世盡則宜毀,而宣帝正太祖之位。又漢光武移十一帝主於洛邑,則毀主不設,理可推矣。宜築別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弗祀也。”大司農徐廣議:“四府君嘗處廟堂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於情理未必咸盡。謂可遷藏西儲,以為遠祧,而禘饗永絕也。”太尉諮議參軍袁豹議:“仍舊無革,殷祠猶及四府君,情理為允。”時劉裕作輔,意與大司馬議同,須後殷祠行事改制。會安帝崩,未及禘而天祿終焉。武帝咸寧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訓羊太后崩,宗廟廢一時之祀,天地明堂去樂,且不上胙。穆帝升平五年十月己卯,殷祀,以帝崩後不作樂。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應烝祠,中書侍郎范甯奏:“案《喪服傳》有死宮中者三月不舉祭,不別長幼之與貴賤也。皇女雖在嬰孩,臣竊以為疑。”於是尚書奏使三公行事。
武帝泰始七年四月,帝將親祠,車駕夕牲,而儀注還不拜。詔問其故,博士奏歷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廟之禮也。”於是實拜而還,遂以為制,夕牲必躬臨拜,而江左以來復止。
魏故事,天子為次殿於廟殿之北東,天子入自北門。新禮,設次殿於南門中門外之右,天子入自南門。摯虞以為:“次殿所以為解息之處,凡適尊以不顯為恭,以由隱為順,而設之於上位,入自南門,非謙厭之義。宜定新禮,皆如舊說。”從之。
【 译 文 】
第九 禮(上)清源流久遠,上到征西,所以代數到了就應當走神位,於是宣帝正式設立太祖的神位。另外光武移十一位皇帝的神主到洛邑,那麼沒有設敬走神位的制度,依理就可以推知了。應該築另外的廟室,用來安置四位府君的神主,永久保存而不必祭祀。”大司農徐廣提議:“四位府曾經處於廟堂的首位,歆享天下的祭祀。如果改到深幽的地中,在情理上不一定完全合適。
以遷移保存在西儲,作為遠祧,但是永不再進禘祭供享了。”太尉諮議參軍袁豹提議:“沿用制不要更改,大祠祭時還是要祭四位府君,從理上說比較合適。”當時劉裕輔政,意向和大司的提議相同,等到了以後大祠祭時再行禮改變制。正逢安帝駕崩,沒等到補祭天祿就終止了。
武帝咸寧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訓羊太后駕宗廟停止當時的祭祀,天地明堂撤去音樂,且不供胙品。穆帝升平五年十月己卯,大祭因為是帝駕崩之後所以不奏樂。孝武太元一年九月,皇女亡故,到應該行烝祠祭禮時,書侍郎范甯上奏:“考《喪服傳》中有死了官人就三個月不能舉行祭祀儀式,不論年紀長幼是身份貴賤。皇女雖然是嬰兒,臣竊以為值得慮。”於是尚書奏請派三公去主持祭祀的事情。
武帝泰始七年四月,帝將要親自去祠祭,祭祀的前夕查看犧牲,可是儀注上規定不必行禮。下詔詢問其中的原故,博士奏告說歷代相就是這麼做的。帝說:“這不是向宗廟表示敬的禮規。”於是行了拜禮纔回來,從此成為制凡是祭祀前驛察看牲具必定親自臨拜,到東以後纔又廢止。
魏的舊例,天子在廟殿的東北建造次殿,天從北門進去。新禮規是,在南門中門外的右側次殿,天子從南門進去。摯虞認為:“次殿是來休息的地方,凡是到尊長那兒去以不顯示自為恭敬,以經由不顯眼的地方去為恭順,現在設在上首的位置,從南門進入,不是謙恭的態應該制定新的禮規,全部按照舊的說法辦。”從了他的意見。
【 原 文 】
禮,大事則告祖禰,小事則特告禰,秦漢久廢。魏文帝黃初四年七月,將東巡,以大軍當出,使太常以特牛告南郊。及文帝崩,又使太尉告諡策於南郊。自是迄晉相承,告郊之後仍以告廟,至江左其禮廢。至成帝咸和三年,蘇峻覆亂京都,溫嶠等立行廟於白石,復行其典。告先君及后曰:“逆臣蘇峻,傾覆社稷,毀棄三正,污辱海內。臣侃、臣崎、臣亮等手刃戎首,龔行天罰。惟中宗元皇帝、肅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靈,降鑒有罪,剿絕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廟。臣等雖隕首摧軀,猶生之年。”魏明帝太和三年,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
哀帝以外藩授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朝議,遂尊恭皇,立廟京師。又寵藩妾,使比長信,僭差無禮,人神弗佑。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後,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為戒。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君上,妄建非正之號,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是後高貴、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及愍帝建興四年,司徒梁芬議追尊之禮,帝既不從,而左僕射索綝等亦稱引魏制,以為不可,故追贈吳王為太保而已。元帝太興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稱皇考。賀循議云:“禮典之義,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號。”帝又從之。
【 译 文 】
(上) 457禮,有大事就告祭祖禰,有小事就祇告祭,秦漢以來廢置了很久。魏文帝黃初四年七,將要東巡,由於大軍就要出發,派太常用特到南郊告祭。到文帝駕崩,又派太尉到南郊告關於諡策的情況。從這以後直到晉都相沿下,告郊之後接着告廟,到東晉以後那些禮纔廢。到成帝咸和三年,蘇峻顛覆禍亂京都,溫等人在白石設立行廟,又施行那些禮儀。向先和皇后告祭說:“叛逆的臣子蘇峻,傾覆社稷,壞拋棄了三正,污辱整個天下。臣陶侃、臣溫、臣庾亮等親手殺掉了敵人的首領,恭敬地執了上天的處罰。希望中宗元皇帝、肅祖明皇、明穆皇后的英靈,明察有罪的人,根除他,消滅這些凶徒,以安定宗廟。臣等即使掉了顛碎了身軀,也好比活着的時候一樣。”
魏明帝太和三年,下詔說:“禮,王后沒有祠,選擇立一個支系的兒子,來繼承大宗,就當繼承掌握正統而奉行公道,怎麼能再顧念自的親情呢!漢宣承繼昭帝之後,給悼考加封皇。哀帝作為外面的藩臣被立,可是董宏等人卻引亡秦的先例,蠱惑迷誤朝臣的看法,於是尊恭皇,在京師建立廟室。又寵幸藩鎮來的侍,讓她和長信的地位一樣,僭越等級不合禮,人民神靈都不幫助他。對師丹忠正的意見表反對和怪罪,結果招致丁氏傅氏受王葬焚如刑。從此以後,相沿施行。特令公卿和有關部,將前代的事作為深刻的教訓,往後的繼承人一要有從諸侯中來承接大統的,就應當說明作前人後嗣的道理。膽敢諂佞邪僻引誘阿諛君,妄立非分的稱號,稱考為皇,稱母為后的,左大臣要對其誅而不赦。特書寫在金策上,保在宗廟裏。”此後高貴、常道被立,都不尊奉系。到愍帝建興四年,司徒梁芬提出行追尊禮,不僅帝不聽從,而且左僕射索綝等人也稱魂的制度,認為不可以,所以祇追贈吳王為太罷了。元帝太興二年,有司說琅邪恭王應該稱作皇考。賀循提議說:“禮典的道理,兒子敢把自己的爵位加在他的父親身上作為稱號。”又聽從了他。
【 原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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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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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晉書卷二十志 第
禮(
五禮之別,二曰凶。自天子至于庶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其理既均,其情亦等,生則養,死則哀,故曰三年之喪,天下之達禮也。漢禮,天子崩,自不豫至於登遐及葬,喪紀之制,與夫三代變易。魏、晉以來,大體同漢。然自漢文革喪禮之制,後代遵之,無復三年之禮。及魏武臨終,遺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百官當臨殿中者,十五舉音,葬畢便除。其將兵屯戍者,不得離部”。魏武以正月庚子崩,辛丑即殯,是月丁卯葬,是為不過月也。
及宣帝、景帝之崩,並從權制。文帝之崩,國內服三日。武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然猶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馬孚、太傅鄭沖、太保王祥、太尉何曾、司徒領中領軍司馬望、司空荀顗、車騎將軍賈充、尚書令裴秀、尚書僕射武陔、都護大將軍郭建、侍中郭綏、中書監荀勖、中軍將軍羊祜等奏曰:“臣聞禮典軌度,豐殺隨時,虞、夏、商、周,咸不相襲,蓋有由也。大晉紹承漢、魏,有革有因,期於足以興化而已,故未得皆返太素,同規上古也。陛下既以俯遵漢、魏降喪之典,以濟時務,而躬蹈大孝,情過乎哀,素冠
【 译 文 】
五禮的分支,第二叫凶禮。從天子直到平身體皮膚毛髮,都是得之於父母,其道理既一致,其感情也相同,生則奉養,死則守孝,以說三年服喪,是天下通行之禮。漢的禮制,千崩,從生病到登天而去以及安葬,喪事的制與三代有所改變。魏、晉以來,大體與漢相然而從漢文改變喪禮的儀制,後代遵行,不有守孝三年之禮。到魏武臨終時,遺令說“天還沒有安定,還不能遵循古制。百官應當到殿哭喪者,分兩批哀哭,安葬完後就除去喪服。兵屯守的將領,不得離部”。魏武於正月庚子崩,辛丑日停放靈柩,當月丁卯日安葬,這是過月。
到宣帝、景帝崩時,都依權宜之制。文帝崩國內服喪三天。武帝也依照漢、魏的制度,葬後就除去喪服,然而還是穿深衣戴素冠,不庭席。太宰司馬孚、太傅鄭沖、太保王祥、太可曾、司徒領中領軍司馬望、司空荀顗、車騎軍賈充、尚書令裴秀、尚書僕射武陔、都護大軍郭建、侍中郭綏、中書監荀勖、中軍將軍羊等上奏說:“臣聽說禮典法度,隆盛還是減省當時的情況而定,虞、夏、商、周,都不相沿大概是有的理由的。大晉繼承漢、魏,有變化因襲,祇是期望足以振興教化而已,所以未能部返回質樸,與上古相同。陛下既已屈尊依照魏降低喪禮規格的舊典,以救助世事,而躬大孝,感情極其悲哀,戴素冠穿深衣,不設宴即使是武工在殷代守孝,曾、閔當百姓守
【 原 文 】
孝,治理全遵陛下飾,舊制年之確實法。日之很多不停什麼受感話,厚。繁重百姓的飯天下日西惶恐事。依照慰皇傷,服喪根據事。够篤受不此而帝於這樣先帝依,之情之情深衣,降席撤膳,雖武丁行之於殷世,曾、閔履之於布衣,未足以逾。方今荊蠻未夷,庶政未乂,萬機事殷,動勞神慮,豈遑全遂聖旨,以從至情。臣等以為陛下宜割情以康時濟俗,輒敕御府易服,內省改坐,太官復膳,諸所施行,皆如舊制。”詔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終苴絰於草土,以存此痛,況當食稻衣錦,誠詭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從已多,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事紛紜也。言及悲剝,奈何!奈何!”孚等重奏:“伏讀聖詔,感以悲懷,輒思仲尼所以抑宰我之問,聖思所以不能已已,甚深甚篤。然今者干戈未戢,武事未偃,萬機至重,天下至衆。陛下以萬乘之尊,履布衣之禮,服粗席棗,水飲疏食,殷憂內盈,毀悴外表。而躬勤萬機,坐而待旦,降心接下,仄不違食,所以勞力者如斯之甚。是以臣等悚息不寧,誠懼神氣用損,以疚大事。輒敕有司,改坐復常,率由舊典。惟陛下察納愚款,以慰皇太后之心。”又詔曰:“重覽奏議,益以悲剝,不能自勝,奈何!奈何!三年之喪,自古達禮,誠聖人稱情立衷,明恕而行也。神靈日遠,無所訴告,雖薄於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禮終三年。後居太后之喪亦如之。泰始二年八月,詔曰:“此上旬,先帝棄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當復何時一得敘人子之情邪!思慕煩毒,欲詣陵瞻侍,以盡哀憤。主者具行備。”太宰安平王孚、尚書令
【 译 文 】
也不過如此。現在荊蠻未平,各種政務還沒好,天下大事繁忙,勞累神慮,哪能得暇完從聖旨,以滿足極悲哀的感情呢?臣等認為宜割捨感情以匡時濟世,即令御府改變服內省改換座席,太官復膳,各種儀式,都如。”下詔說:“每每思念死者,而不能服滿三喪,以寬慰悲痛的心情,況且還食稻衣錦,是換了方式刺激心情,不是用來解脫的好辦我出身儒家,接受禮的教育已久,怎麼能一問就改變對父親的感情呢!這件事來回說得了,可試看孔子回答宰我的話,不要再紛紜地說了。說到悲傷的事情,有什麼辦法!有辦法!”司馬孚等又奏道:“伏讀聖詔,臣等動而傷懷,就想到了仲尼用來責備宰我的聖思之所以不能止息的原因,很深切很篤然而當今兵甲未停,戰事未息,國家大事極,天下極大。陛下以萬乘的尊貴,履行平民的禮節,使用粗劣的薦席,喝冷水,吃粗糲食,內心充滿重憂,傷害了身體。而親自為大事勞累,坐而待旦,抑制心志接見臣下,斜還來不及吃飯,如此辛苦勞累。因此臣等不安,確實擔心神氣因而受損,以損害大就敕令有關官員,改換座席恢復常度,完全老規矩行事。希望陛下考察採納愚誠,以寬太后之心。”又下詔說:“再覽奏議,更加悲不能克制自己,有什麼辦法!有什麼辦法!三年,是自古以來共通的禮制,確實是聖人人的感情制定的適當的禮法,明信寬厚地行死者的靈魂一天天離得更遠了,雖然感情不厚,但是吃美味的食物穿華麗的衣服,也是了的。不宜改變恢復,更加傷害他的心,因與我隔絕,有什麼辦法!有什麼辦法!”皇是用這種服喪三年。後來為太后服喪也是。秦始二年八月,下詔說:“這個月上旬,是棄天下而去的日子,就到了周年。我孤獨無又要到什麼時候纔能一敘人子之情呢!思慕煩擾酷烈,想去陵墓瞻仰奉侍,以表達哀痛。主管者做好出行的準備。”太宰安平王司